关于开展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职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为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25〕42 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25 年度教职工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自愿献血的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到通辽市献血点和献血屋自愿无偿献血。

二、参加人员

身体状况良好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教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2.请各单位将自愿参加献血的教职工名单、联系电话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109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   

杨秀丽   13948952699

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

1.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