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民主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二、会议时间
3月14日-20日。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工会正式会员;
2、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政治立场坚定;
3、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事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工会工作,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会员服务。
5、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方式
1、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最低由3人组成,设差额人选1名。关于工会委员的具体设置,请参考附件1。
2、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应由所在单位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并对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于3月17日前将名单上报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imun.edu.cn)进行审查(具体见附件2)。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工会审查通过后,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应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参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4、委员选出后由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主席。
五、相关要求
1、在换届选举前,各基层工会应由其上届委员会向全体会员作任期内的工会工作报告。
2、各基层工会需在3月21日前,将选举结果电子版(附件3和4)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imun.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工会109办公室。
3、各基层工会务必高度重视,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严格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联系人:包哈斯图雅
电 话:18647535118
内蒙古民族大学工会
2025年3月14日
内蒙古民族大学工会
2025年3月14日